本文摘要:8月23日,外交部街社区,市人大代表宣讲“垃圾分类”及意见征求会现场,社区代表们发表意见建议。
8月23日,外交部街社区,市人大代表宣讲“垃圾分类”及意见征求会现场,社区代表们发表意见建议。 8月6日到8月底,全市12257名三级代表深入到社区、村镇实地调研,听取群众关于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意见,直接参加的群众有24.3万名,有88%的受访者认为对居民垃圾分类义务作出强制性规定很有必要。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初步形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8月6日到8月底,全市12257名三级代表深入到社区、村镇实地调研。 一个月内万名代表下基层征询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马曙光介绍,市人大常委会自8月6日统一部署,到8月底结束,全市16个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工作平台,密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联系联动,广泛动员,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宣讲提纲、听取征求各方面的群众意见。
为使各级人大代表到基层听取意见时,更能聚焦于条例的修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会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了统一的宣讲提纲,点明了修订条例的必要性、重要问题以及市政府为方便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拟采取的措施和市民对市政府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使得万名代表带着同样的问题和需求听取不同选区群众的意见。 截至活动结束,全市已有502位市人大代表、3337名区人大代表、8418名乡镇人大代表,总计12257名三级代表深入到全市247个代表之家、2348个代表联络站,以及社区、村镇。代表通过实地调研,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直接宣讲,听取群众意见,直接参加的群众有24.3万名,参与单位4170个。
“其中包括市民、社区工作者,还有物业管理人员和从事环卫工作人员,活动涉及面相当广泛。”马曙光说。 马曙光表示,这次活动全面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展开,充分发挥了三级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
超九成群众赞成限制一次性物品使用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感受到代表和群众有很强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也有很强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意愿,征集到的意见与专班提出的修法建议高度契合,我们征求到很多好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表示,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对意见进行了综合,达成了多个共识。
征求意见显示,群众高度认同垃圾减量和分类。 郝志兰表示,群众普遍认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和新时尚,高度认可强制减量和强制分类。24万余名群众,有88%的人赞成实施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有92%的人赞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有94%的人认为应当限制商品和快递的过度包装。 此外,征求意见显示,群众高度赞同通过修法明确垃圾分类的义务。
群众普遍认为,只有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的约束作用,让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法定义务才能推动垃圾分类从理念上的认同到行动上的自觉。有88%的受访者认为对居民垃圾分类义务作出强制性规定很有必要,有90%的群众赞同对违法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设定罚则,有91%的群众认为应加强信用惩戒,有96%的群众赞同应当加大对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的处罚力度,有95%的群众认为应当建立分类收运监督职责。
郝志兰表示,征求的意见显示修法时机已经成熟。群众普遍认为现行条例的实施为北京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建议加快条例的修订工作进程,争取年内修订出台,进一步依法推进本市垃圾分类工作。 北京市2011年就已经通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地方是最早进行立法的城市之一。
“只是我们的条例在依法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法治手段。所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成立了一个修订条例的工作专班,市委也高度重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法规修订的草案,接下来我们工作专班将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条例的修订工作。
”郝志兰说。 ■ 建议 总量控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净菜上市 征求意见显示,市民群众普遍赞同实施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建议按照各区人口数量科学核定生活垃圾排放总量额度,建立垃圾减量考核机制。
绝大多数群众赞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限制快递行业的过度包装,建议从源头限制一次性商品的生产,酒店、餐饮、外卖、零售等行业要逐步杜绝使用一次性洗漱用品、餐具、塑料袋等,倡导使用布袋或环保纸袋。 有基层单位建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部分中心城区代表建议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同时建议果蔬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要逐步建设处理设施,就地处理烂叶菜根等,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 强制分类 城管部门可成立专门执法队 为了保证修订后的垃圾管理条例能够有效实施,大部分群众建议应尽快从“倡导分类”过渡到“义务分类”,认为对居民分类义务作出强制性规定很有必要;有群众建议明确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方式加强监管,解决居民“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问题,形成法律震慑力。
不过,部分群众提出,对企事业单位处罚要加大力度,对个人处罚要适度,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罚款可能会引发矛盾,要注意掌握好执法尺度;还有群众提出,处罚可以作为手段,但更应注重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热情,应采用多宣传、多教育、奖惩兼施的措施,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自觉性。 有群众认为,罚款需建立在政府已有完备的垃圾分类措施前提下进行,要设置合理过渡期,倡导为主,处罚为辅;少部分市民提出,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分类习惯也是重罚出来的,认为应该对个人加重处罚;大部分群众认为应加强信用惩戒,对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诚信黑名单进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信用惩戒。
收运责任 可通过12345举报混装混运 有群众认为,部分收运企业仍存在混装混运和先分后混的现象,影响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群众普遍反映,应强化垃圾收运企业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责任,尤其要杜绝“投放时分类,运输时混装”的行为。 部分群众建议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处罚额度,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执法部门要依法处理;有群众建议,在早晨、晚上、夏季等垃圾产生数量较多的时段,有针对性地增加垃圾收运频次;有群众建议,可以参考“河长制”的有关做法,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责任,实施垃圾分类全流程管理。
通过在昌平区调研,我对在北京市成功推动垃圾分类充满信心。不过在调研当中跟市民、居委会干部进行交流时,也感觉到推动垃圾分类任务很艰巨。 很多人提出来资金比较困难、资源比较少,尤其是在一些小区,分类点很少,推动难度很大。
基层干部压力也非常大,他们本身日常管理中已经承担了很大工作量,垃圾分类又是一个很繁重的任务,我觉得他们身上的负担很重,怎么给他们减负也是一个问题。还有一点就是外来人口的管理,在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非常多,如何调动外来人口垃圾分类积极性,也是一个挑战。——市人大代表缪平 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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